2009年上海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
根据中组部《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(试行)》(组通字[2008]18号)的精神和要求,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干
部队伍建设,鼓励大学生和年轻干部到基层去、到艰苦地方去经受锻炼、增长才干,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,现
就2009年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聘数量
2009年度上海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安排279名,任职岗位为本市10个郊区(县)“村党组织书记(村主任)助理”岗位(详见
岗位分布表)。
二、选聘对象和选聘条件
1、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。
2、思想政治素质好,作风踏实,能吃苦耐劳,组织纪律观念强。
3、学习成绩良好,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。
4、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,身体健康。